发现民法发现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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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题目

发现民法第天

“我还不想放弃”—内心深出

你觉得考研“痛苦吗”

在坚持一下

我好累啊

查询到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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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到底有多“痛苦

在决定考研的那一刻起,在潜意识里我就告诫我自己除了睡觉,其他娱乐性活动一点都不可以做,甚至去食堂吃饭稍微吃的久了些,心里的愧疚感猛然生起。很清楚记得自己大概从准备考研就没有看见过上下午的天空,日积月累的久坐腰疼,颈椎病,失眠,焦虑,甚至想自暴自弃,莫名其妙的烦躁有时候甚至把这些坏情绪带给亲近的人。在9月份的时候开始崩溃,看着书上满满的字,眼泪不自觉的掉下来。我为什么怎么废物?一个念头开始从我的心底萌发,可能我真的不适合考研吧.......但是在潜意识里又在下定决心我要好好学。在这种想放弃但又不甘心的状态下我熬到了10月份,10月1号正式报名,清楚的记得那天的天气很好,天空很蓝,就是网差了点儿卡了很久。但是报名的时候我一点儿都没有犹豫我究竟报不报名,反而一心把报名流程完成。收到扣费通知那一刻,我突然感觉轻松了很多........

-----考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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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民法—第天(单选)

下列各项,哪种情形在我国申请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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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A.于某身残志坚发现导致血癌的隐性遗传基因

B.于某发明了治疗骨质增生有效康复的理疗仪

C.杨某发明了治疗肌肉萎缩症的有效治疗方法

D.杨某设计的新交通规则,大幅度缓解交通堵塞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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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在下方。。。

叮咚,有一则message

这些你想到了吗

烁哥

马沙拉迪~杨

科学发现不能授予专利权,A错误;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不能授予专利权;但是医疗器械和药品可以授予专利权,B正确,C错误。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能授予专利权,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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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题来啦

法条分析你掌握了吗

题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条第1款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请分析:

(1)民法典第条规定的是什么制度?

(2)有哪些情形是民法典第条规定的例外?

(3)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侵害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该合同是否无效?

(4)出租人与抵押权人协议折价、变卖租赁房屋偿还债务,承租人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

(5)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承租人是否有权主张优先购买权?

(6)请列举承租人不能主张优先购买权的情形。

参考答案

一定给我记住喽

(1)民法典第条规定的是买卖不破租赁制度。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新的所有权人须法定承受该租赁合同。承租人有权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2)买卖不破租赁制度的例外情形有两种:一是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二是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3)该合同如果没有其他效力瑕疵,承租人不能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4)出租人与抵押权人协议折价、变卖租赁房屋偿还债务,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有权请求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房屋。

(5)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YANGSH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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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杨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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